商标续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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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:注册商标有效期满,需要继续使用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。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。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注销其注册商标。
商标续展的必要性:
商标有效期只有十年,如果到期后不办理续展,则商标无效。及时办理商标续展注册能有效节约时间,重新申请商标的时间长,还可能面临驳回、补证、遭异议等风险,而商标续展注册只需要半年。此外,只有不中断使用、知名度高的注册商标才有资格认定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。